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暨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暨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暨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审计
品目
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16:06
评审专家名单 王秀枝,张振兴,冯建兰,韩敏,红鸽
总中标金额 ¥46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晓飞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呼市大学东街18号财政局1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呼和浩特市东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pdf
附件2 合同包5: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中路华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pdf
附件3 2.jpg
附件4 3.jpg
附件5 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暨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审计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6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鑫方圆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7 1.jpg
附件8 合同包3: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经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9 合同包4: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铭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pdf
附件10 合同包6: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呼和浩特市中信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11 4.jpg
附件12 5.jpg
附件13 6.jpg

一、项目编号:******-HSZC-GK-********

二、项目名称: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暨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审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对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汇总10户企业考核报告):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鑫方圆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49号经贸海关大厦办公楼10楼 综合评分法 1,066,000.00元 87.56

合同包2(对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呼和浩特市东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39号银都大厦B座7层713号 综合评分法 880,100.00元 84.56

合同包3(对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经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润宇国际家居中心F号楼16层1603 综合评分法 875,000.00元 84.44

合同包4(对呼和浩特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铭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26号万达广场C座1716室 综合评分法 756,000.00元 84.24

合同包5(对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中路华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国贸大厦裙房大厦3、4楼 综合评分法 480,000.00元 80.06

合同包6(对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审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呼和浩特市中信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86号巴黎广场12层1218室 综合评分法 595,000.00元 79.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对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汇总10户企业考核报告):

服务类(内蒙古鑫方圆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审计服务 对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汇总10户企业考核报告 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需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内部管理制度方案。方案内容要素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复核制度、保密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职业道德制度,意见分歧处理制度。2.投标人需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内容要素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总体工作思路(包含:项目需求分析,整体服务设想: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审计目标及任务(包含:总体审计目标及任务分解,具体审计目标及任务分解);审计重点及难点(包含: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项目重点、难点及风险点,针对审计项目重点、难点及风险点拟采取的审计程序);相关政策了解(包含:法律法规,部分规章和地方性规章,通知、意见);具体人员安排计划(包含:项目团队的组织管理情况,拟配备人员及工作经历介绍,拟配备人员分工及职责,项目人员要求:思想道德要求、业务能力要求和综合素质要求);审计工作进度安排(包含:各阶段审计工作人员及时间安排,保证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的保障措施);风险防控预案(包含:审计组主要人员发生变化如重大疾病、离职等的风险防控预案,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下的风险防控预案,因不可抗力原因现场审计工作暂停下的风险防控预案);审计质量控制(包含:审计方案的质量控制措施、责任人及职责,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措施、责任人及职责,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措施、责任人及职责,审计档案的质量控制措施、责任人及职责,服务保障承诺)。3.按国资委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1)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对被审计企业编制的2024年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符合规范的审计报告(含各级子企业审计报告)。对企业重要财务会计事项予以关注,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对于国资委提出的企业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等专项审计事项,应以专项报告的形式予以披露;重点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问题现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出具管理建议书。 (2)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任期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及10户企业考核报告汇总。对企业主责主业指标、质量效益指标、深化改革指标、约束扣分指标、激励加分指标和否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表专项审计意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汇总10户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汇总报告。(3)市属国有企业国资监管事项专项审计。对企业落实重大投资事项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往来款项管理、产权登记完整性准确性、资产交易合规性、资产评估备案合规性、资产出租情况、企业阳光采购情况、实物资产清查、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年度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等14项国资监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具体审计内容由采购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调整后最终确定),发表专项审计意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资产清查报告)。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审计服务时间)。其中:财务决算审计报告需在进场后60天内完成;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含汇总报告)需在进场后70天内完成;对企业落实重大投资事项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往来款项管理、产权登记完整性准确性、资产交易合规性、资产评估备案合规性、资产出租情况、企业阳光采购情况、实物资产清查、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年度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国资监管事项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需在进场后90天内完成。 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出具正式报告文本,各专项文本需有公司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盖章,且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 1,066,000.0000

合同包2(对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

服务类(呼和浩特市东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审计服务 对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 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任期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国资监管事项专项审计。出具相关报告文件。 1、投标人需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内部管理制度方案。方案内容要素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复核制度、保密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职业道德制度,意见分歧处理制度。2、投标人需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内容要素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总体工作思路(包含:项目需求分析,整体服务设想: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审计目标及任务(包含:总体审计目标及任务分解,具体审计目标及任务分解);审计重点及难点(包含: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项目重点、难点及风险点,针对审计项目重点、难点及风险点拟采取的审计程序);相关政策了解(包含:法律法规,部分规章和地方性规章,通知、意见);具体人员安排计划(包含:项目团队的组织管理情况,拟配备人员及工作经历介绍,拟配备人员分工及职责,项目人员要求:思想道德要求、业务能力要求和综合素质要求);审计工作进度安排(包含:各阶段审计工作人员及时间安排,保证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的保障措施);风险防控预案(包含:审计组主要人员发生变化如重大疾病、离职等的风险防控预案,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下的风险防控预案,因不可抗力原因现场审计工作暂停下的风险防控预案);审计质量控制(包含:审计方案的质量控制措施、责任人及职责,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措施、责任人及职责,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措施、责任人及职责,审计档案的质量控制措施、责任人及职责,服务保障承诺)。3、按国资委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1)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对被审计企业编制的2024年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符合规范的审计报告(含各级子企业审计报告)。对企业重要财务会计事项予以关注,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对于国资委提出的企业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等专项审计事项,应以专项报告的形式予以披露;重点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问题现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出具管理建议书。 (2)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任期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对企业主责主业指标、质量效益指标、深化改革指标、约束扣分指标、激励加分指标和否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表专项审计意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市属国有企业国资监管事项专项审计。对企业落实重大投资事项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往来款项管理、产权登记完整性准确性、资产交易合规性、资产评估备案合规性、资产出租情况、企业阳光采购情况、实物资产清查、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年度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等14项国资监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具体审计内容由采购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调整后最终确定),发表专项审计意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资产清查报告)。4、其他要求:(1)审计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2)审计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呼和浩特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呼国资字〔2021〕12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3)工作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工作并注册的注册会计师;②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需具有审计经验,且项目负责人要全程参与审计工作;③项目服务期间,要保证派出团队成员固定服务于采购人,且人员结构合理、稳定,能够满足项目顺利按期完成;④不得向被审计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审计内容无关的要求;⑤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与审计内容有关的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审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资料和有关情况。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审计服务时间)。其中:财务决算审计报告需在进场后60天内完成;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含汇总报告)需在进场后70天内完成;对企业落实重大投资事项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往来款项管理、产权登记完整性准确性、资产交易合规性、资产评估备案合规性、资产出租情况、企业阳光采购情况、实物资产清查、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年度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国资监管事项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需在进场后90天内完成。 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出具正式报告文本,各专项文本需有公司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盖章,且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 880,100.0000

合同包3(对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

服务类(内蒙古经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审计服务 对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 满足采购单位及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范围。 满足采购单位及招标文件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审计服务时间)。其中:财务决算审计报告需在进场后60天内完成;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含汇总报告)需在进场后70天内完成;对企业落实重大投资事项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往来款项管理、产权登记完整性准确性、资产交易合规性、资产评估备案合规性、资产出租情况、企业阳光采购情况、实物资产清查、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年度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国资监管事项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需在进场后90天内完成。 满足采购单位及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标准。 875,000.0000

合同包4(对呼和浩特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

服务类(内蒙古铭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4-1 审计服务 对呼和浩特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 依照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范围 依照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审计服务时间)。其中:财务决算审计报告需在进场后60天内完成;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含汇总报告)需在进场后70天内完成;对企业落实重大投资事项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往来款项管理、产权登记完整性准确性、资产交易合规性、资产评估备案合规性、资产出租情况、企业阳光采购情况、实物资产清查、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年度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国资监管事项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需在进场后90天内完成。 依照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 756,000.0000

合同包5(对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服务类(内蒙古中路华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5-1 审计服务 对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1.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2.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任期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3.市属国有企业国资监管事项专项审计。 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审计服务时间) 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80,000.0000

合同包6(对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审计):

服务类(呼和浩特市中信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6-1 审计服务 对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审计 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出具正式报告文本,各专项文本需有公司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章,且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特殊情况下,经采购 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审计服务时间)。其中:财务决算审计报告需在进场后60天内完成;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含汇总报告)需在进 场后70天内完成;对企业落实重大投资事项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内控体系 建设与监督、往来款项管理、产权登记完整性准确性、资产交易合规性、资产 评估备案合规性、资产出租情况、企业阳光采购情况、实物资产清查、年度工 资总额清算、年度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年度市属国有企业 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国资监管事项 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需在进场后90天内完成。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595,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秀枝、张振兴、冯建兰、韩敏、红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对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汇总10户企业考核报告):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2(对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3(对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4(对呼和浩特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5(对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6(对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审计):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呼市大学东街18号财政局13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飞

电话:*******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务决算 报表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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