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检察院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台江检察院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台江检察院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台江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15:4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秀玉 、沈汪明、陈德发(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2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华玲/周伟英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象园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华玲/周伟英 059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申明函.doc
附件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doc

一、项目编号:FJXH-CS-2024-049(招标文件编号:FJXH-CS-2024-049)

二、项目名称:台江检察院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立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三高路安静里22号住宅楼115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2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立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台江检察院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人食堂的全部餐饮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每日必须对食堂内、食堂就餐区排队处卫生进行清扫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服务,期限为1年。 每个月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并经验收考核。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秀玉 、沈汪明、陈德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5000元整;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 帐 号: 35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8.12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象园路35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2层            

联系方式:周华玲/周伟英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华玲/周伟英

电 话:  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委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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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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