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宣威加油站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关于对宣威加油站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关于对贵州百孚农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宣威加油站未建立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案件名称

贵州百孚农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宣威加油站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案

被处罚单位

贵州百孚农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宣威加油站

处罚事由

2024年5月23日,麻江县应急局对贵州百孚农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宣威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加油站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处罚依据

贵州百孚农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宣威加油站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三)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四)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

给予贵州百孚农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宣威加油站处人民币*****元(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麻江县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况

正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麻)应急罚〔2024〕2号

(来源:麻江县应急管理局,审核:王超智,编辑:杨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风险 行政处罚 管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