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ZN-*****-SWXC11

二、项目名称: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上海贸促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2453号6幢2层2174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主要内容为租赁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内5.2H综合发展展位场地。提供场地、展厅照明、公共场所清洁及现场管理与服务。入场搭建至撤展完成之日止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泽(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黄丽莺,郑红艳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定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若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需在附件中公示使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3.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本级)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龚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269号保翌大厦1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022、138*****698

质疑联系人:刘宋斌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0571-********

附件信息:

  • *****开标一览表.pdf

    86.1K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29.7K

标签: 文化产业 场地租赁 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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