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鸣凤镇凤山社区商业门面公开竞租成交公告

远安县鸣凤镇凤山社区商业门面公开竞租成交公告

  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远安县鸣凤镇凤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于2024年11月13日就远安县鸣凤镇凤山社区商业门面公开竞租进行招租。现就本次竞租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远安县鸣凤镇凤山社区商业门面公开竞租

  二、竞租底价:*****.00元\/年(招租方的水、电按现状使用,并按原缴费渠道自行缴费,如承租人需改变使用现状,对水表、电表更换或独立报装,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手续、风险、纠纷由承租人独立承担,且租赁到期后,承租人更换或独立报装的水、电无偿归产权单位所有。竞租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租赁期开始日起承担水、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话等的一切费用。)

  三、竞租内容:远安县鸣凤镇凤山社区商业门面公开竞租,租赁期3年。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湖北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http:\/\/nyt.hubei.gov.cn\/nczcjy\/)上发布。

  五、竞租时间及地点:

  1、竞租时间:2024年11月13日

  2、竞租地点:鸣凤镇产权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六、成交信息:

  1、竞租人名称:远安宏福商贸有限公司

  2、竞租人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临沮大道141号(远安县晶品物流园)

  3、成交金额:*****.00元\/年,3年合计:*****.00元\/年*3年=******.00元

  七、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友谊巷9-4号)

  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远安县鸣凤镇凤山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鸣凤镇凤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山路5号

  联 系 人:程艳丽

  联系电话:152*****20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友谊巷9-4号

  联系方式:139*****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琴玲

  电话:139*****247

   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初审:程芳,复审:李皓,终审:张龙)

标签: 社区 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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