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签订及备案系统操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签订及备案系统操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财政局、市本级各预算单位:
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市财政局对各类采购主体开展检查并调研,发现部分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存在逾期的主要原因为未充分运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数字化的优势进行线上合同签订等操作,现就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签订及备案系统操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当前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原因
经调研发现,目前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中存在逾期问题,主要原因为: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线下签订纸质版合同,在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完成诚信评价,填列合同签订必填内容后,进入“交易执行-合同管理-采购合同列表”进入合同编辑界面的“签约方及附件”上传已签订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以上工作流程需要采购双方通过线下方式,依次盖章才能完成系统操作过程,势必导致逾期签订合同及备案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及备案电子化操作
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搭建,目的即是方便各采购相关主体依托“全区一张网”实现“不见面、网上办”“一网通办”的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要求,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采购人可通过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与供应商约定合同相关内容,在“云平台”“交易执行-合同管理-采购合同列表”进入合同编辑界面的“签约方及附件”上传未盖章版的电子合同,双方在“云端”完成电子签章操作,合同签订及备案即可在法定时限内完成。
三、工作要求
1.采购人要强化业务能力,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熟悉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操作流程,充分运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优势,缩短合同签订与备案的时间。
2.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日期及具体内容要与系统填列日期及内容保持一致,签订合同有附件的,要求连同附件一并上传至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
2.各旗县区财政部门要强化采购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运用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数字预警功能,依法依规对存在违规行为采购人及供应商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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