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人审计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4

出资人审计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4

一、项目编号:JSZC-******-CJZD-C2024-0059

二、项目名称: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资人审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靖江新天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764******* 靖江市滨江国际商务中心A楼508室 92.94(均分制) ******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靖江敬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1******699******* 靖江市滨江国际商务中心C幢15楼 91.9(均分制) ******

采购包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靖江市启明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MA1X22QE5P 靖江市靖城人民南路120号天骄大楼第6层(1-1轴-2-22轴)) 87.07(均分制) ******

采购包4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瑞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MA1MH8409Y 泰州市靖江市人民南路120号天骄大楼6楼620-626室 88.96(均分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资人审计项目

服务范围:港口集团(23家,含重点监察单位6家)、开发区本部(华宇公司)(22家,含重点监察单位10家)、城南园区(17家,含重点监察单位5家)、城北园区(10家)及新桥园区(10家)(含重点监察单位5家)。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2023年度内控制度、市场化投资项目、融资、出借担保、工程建设和大宗采购、资产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专项审计。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服务要求: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报请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21号)、《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国资规〔2022〕6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出资人审计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服务时间:审计工作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前结束,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财务决算审计,12月26日前完成所有审计工作并出具报告。具体以最终实施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出资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维护出资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21号)、《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国资规〔202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2023年度出资人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真实掌握所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通过审计,深入查摆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着力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推动所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小映、王怀玉(采购人代表)、高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取标准: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标准[2002]1980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70%收费计取。

2、1包:贰仟玖佰陆拾壹元整(¥2961.00元);2包:贰仟贰佰玖拾伍元整(¥2295.00元);3包:壹仟伍佰壹拾元整(¥1510.00元);4包:贰仟贰佰肆拾肆元整(¥224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新港大道9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靖江市金融商务区(马洲公园西侧)A2-403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0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女士

电话:052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开发 国有资产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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