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压输电公司贵阳局2016年10月公开询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超高压输电公司贵阳局2016年10月公开询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一、贵阳局新办公大楼标识、划线施工项目中标单位为贵州美艺鑫诚标识标牌有限公司(签约金额13.5185万元)。
二、贵阳局安全生产例行工作任务梳理及体系考核标准编制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单位为广州联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约金额12.5万元)。
三、贵阳局±500kV牛从甲乙线绝缘子停电更换项目中标单位为贵州送变电工程公司(签约金额49.29万元)。
四、贵阳局输电管理所及信通班新办公大楼综合急救包仓库标准化建设项目中标单位为上海佰斯特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签约金额22.918万元)。
五、高坡换流站图像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签约单位为江苏亚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约金额25.6136万元)。
公示期:2016年11月4日-—2016年11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2016年11月6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
异议的提出及处理
(一)异议提交方式
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函签字盖章后,连同其它附件资料以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在公示期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必须在公示期内现将相关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异议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异议函格式详见附件。
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个人提出的,还须出示异议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说明,并附有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贵阳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西路137号1311室
联系人:刘兴元
联系电话:****-********
投诉邮箱:********0@qq.com
(三)异议的处理
采购人在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将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购人将对采购方案进行修正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将论证意见书面答复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人捏造事由恶意扰乱采购秩序,或异议人与本采购项目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提出的理由不具体,或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列明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取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其他厂商的商业秘密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采购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超高压输电公司组织的招标及非招标采购活动。
附件:***项目异议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贵阳局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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