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堂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将军堂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2016〕21号)精神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300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邹城市利民控股石材有限公司将军堂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
1.邹城市利民控股石材有限公司将军堂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文本.pdf
2.《邹城市利民控股石材有限公司将军堂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附专家名单).pdf
3.《邹城市利民控股石材有限公司将军堂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说明.pdf.pdf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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