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桥镇新华村路灯管护
头桥镇新华村路灯管护
乡镇(街道) | 头桥镇 | 村(社区) | 新华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1-01 |
项目类型 | 其他 | ||
预算总额 | *****.00元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项目周期 | -- | ||
项目描述 | 新华村路灯建设时间比较长,电缆老化,部分灯具严重损坏,为提升新华村亮化工程,满足村民生活需要,进行管护,新华村共有490盏路灯,管护费30元/盏。 | ||
补充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本项目意向受让方须为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现场确认。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承包的或拒不按照发包方要求签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4、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交易活动不能进行的,或交易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所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5、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接受其报名,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中心发现其有虚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所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不承担任何责任。6、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先与发包方联系(联系人:蒋荣,电话137*****141),对发包项目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作了解和查勘而参加报名的受让方责任自负。7、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提交材料:(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基本户开户证明资料(提供银行卡账号信息)(提交原件核对);(2)、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填写《意向受让方的声明与保证》、《农村产权受让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
报名时间 | -- | ||
报名地点 |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交易时间 | 2024-11-13 09:24 | ||
交易地点 | -- |
标段描述 | 新华村路灯建设时间比较长,电缆老化,部分灯具严重损坏,为提升新华村亮化工程,满足村民生活需要,进行管护,新华村共有490盏路灯,管护费30元/盏。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最高限价 | --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广陵区王德明路灯维修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
成交日期 | 2024-11-13 | ||
成交总金额 | *****.00元 | ||
补充说明 | -- |
单位名称/姓名 |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新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蒋荣 | 联系电话 | 137*****141 |
姓名 | 汤庆璐 | 联系电话 | 157*****850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招标公告 |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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