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体检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教师体检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教师体检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成都市青龙街82号 361,600.00元

教师体检:8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体检服务 教师体检 为四川省成都市石室联合中学教职工提供体检服务,预估人数约为452人。 详见其他附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要求的,以通知要求为准),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中标人应协商安排时间补检。 档案资料包括:体检人员汇总表(包括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实际体检人员名单明细表、体检人员签字表及体检报告等完整、准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健(采购人代表)、徐克钧、徐雁霞、张秋宁、廖安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按定额6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510*****210*********[2024]*****,采购预算品目:C******** 体检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61,600.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1,600.00元。2、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3、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的价格(如涉及)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石室联合中学

  地址:陕西街29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

,四川,成都市,成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师体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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