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TP*********001001 标段名称 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设计
建设单位 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单位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建设地点 盘山县县域内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宏城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常昕宇 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 CD********* *******.****** 10天 合格 市政行业乙级 83.6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宏城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源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常昕宇 曾贤琼 尹晓东
注册资格 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 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 城镇燃气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CD********* CD********* *******
投标报价 *******.****** *******.****** *******.******
工程工期 10天 10天 1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行业乙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
评审得分 83.6 69.8 63.4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辽宁宏城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源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改造 燃气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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