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子耳标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快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241号1栋6楼5、6号

被投诉人: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相关供应商1:洛阳莱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莱普生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区牡丹大道西N3号

相关供应商2:深圳市英米加电子标签有限公司(下称英米加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黎光社区中南港工业城G栋3楼

相关供应商3:深圳市欧德瑞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欧德瑞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春江路4号210四、基本情况

2024年5月7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5月28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开标、评标活动,包括投诉人在内共7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于5月2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洛阳莱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资格审查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情形,未核实莱普生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虚假数据;2.莱普生公司不具备承接本项目的履约能力和供货能力;3.招标评分细则、分值和相关条款不清晰;4.莱普生公司根本不具有大型政府项目供货能力及履约能力、履约经验,但其却以评标分数满分100分中标,有极大可能存在为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制的项目倾向性嫌疑;5.本项目仅有三家通过资格审核,且最后报价三家接近度较高,有明显串标的嫌疑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4、5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3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事项2、3、4、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三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但不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继续开展本项目采购活动。

成都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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