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办理结果:2024年度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9号建议方国栋代表关于建设孟集4万吨水厂,解决冯瓴镇自来水厂水源地问题建议的答复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2024年度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9号建议方国栋代表关于建设孟集4万吨水厂,解决冯瓴镇自来水厂水源地问题建议的答复
方国栋代表:
您在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孟集4万吨水厂,解决冯瓴镇自来水厂水源地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5月29日,六安市水利局以《六安市水利局关于霍邱县第三水厂新建工程(孟集水厂)初步设计的批复》(六水农函〔2024〕165号)同意实施霍邱县第三水厂新建工程(孟集水厂)。同意水厂新建规模为5万m3/d,供水范围为孟集、潘集、冯瓴、彭塔及花园5个乡镇,供水受益人口26.7万人。批复同意水厂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包括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供水泵房、排泥池及管理房等;原水管线;输配水工程等。实施孟集水厂就是为了解决我县东部区域供水规模化问题,利用孟集水厂的建设将潘集、孟集、冯瓴、花园、彭塔原有水厂进行重组,上述5处水厂逐步变成增压泵房及应急水源。该项目正在编制招标文件及控制价,预计9月份进行施工招标。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理类别:A
联系人:马洋
联系电话:0564-*******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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