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分局刑侦支队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大兴分局刑侦支队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210*********-XM001
二、项目名称:大兴分局刑侦支队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93.2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鑫华永泰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青龙桥北上坡20号平房
中标金额:293.2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北京鑫华永泰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青龙桥北上坡20号平房 | 911*****768******* | 293.2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4.88 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鑫华永泰科技有限公司 | 大兴分局刑侦支队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 |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 1 | 293.2万元 | 293.2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刑侦支队电子物证实验室工作已开展工作三年,主要负责全局涉案电子数据的检验鉴定工作及新型涉网案件勘查工作,为规范实验室管理,提升实验室检验鉴定及分析能力,适应形势要求,为打击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支撑,参照公安部《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规范》、《关于加强全局刑侦部门电子物证专业能力建设的意见》(京公刑侦字〔2018〕12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提升勘验鉴定能力的意见》(京公刑侦字〔2022〕79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数据勘验鉴定工作的通知(京公刑侦字〔2023〕220号)等文件要求,刑侦支队电子物证实验室需添置相关专业系统、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顺来、周志永、黄颖、刘云、房海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625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货物类: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X” 100~500万元:100×1.5%+ (X-100)×1.1%=代理报酬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
联系方式:刘顺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融慧信成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义锦北街3号院5号楼北塔4层401
联系方式:任雪,010-********-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雪
电 话: 010-********-8008
202*****144103.pdf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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