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迳口青年文旅家阵地建设项目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迳口青年文旅家阵地建设项目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迳口青年文旅家阵地建设项目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关于迳口青年文旅家阵地建设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征集到3家公司:深圳市亿力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行文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欣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此项目收到深圳市亿力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行文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欣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经由采购小组研究讨论评选定深圳市欣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欣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为辖区内青年提供一个开放、包容、充满活力的成长环境,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现打造迳口青年文旅家阵地。1.项目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2.场地规划:阵地标识、青年元素布置、文旅标识等。3.要求供应商有符合承接采购项目的相关资质和经验。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社会事务办群团组
地址:光明街道光翠路北6号
联系人:龚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文旅家阵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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