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三次合同-食堂餐饮服务
思茅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三次合同-食堂餐饮服务
一、合同编号: *******HT202*****802201
二、合同名称: 思茅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三次)合同
四、项目名称: 食堂餐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25号
联系方式:0879-*******
供应商(乙方):西双版纳正杰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大道
联系方式:06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不干警提供早中晚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3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1-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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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食堂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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