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药制剂委托加工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中药制剂委托加工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中药制剂委托加工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625-*****D90

二、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中药制剂委托加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响应报价:******(元)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二十五路36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中药制剂委托加工服务中药制剂委托加工服务根据提取工艺要求提取清膏、烘干膏,包括物料的称量、煎煮、浓缩、干燥等每一道工序的工艺参数均要符合设定的工艺要求2年提取的清膏性状、相对密度以及清膏收率都控制在标准范围内,干燥的干膏性状、水分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金清(曾用名:郑志清),阮肖晖,虞思,包志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小曼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8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即100万以下部分按1.20%计取,计费基数为一年加工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87.2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若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需在附件中公示使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3.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标签: 中药制剂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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