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代处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代处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HX2024-FW*****-ZFCG47-CZ02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第五医院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代处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元) 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上岭殿村六部寺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代处置项目 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代处置项目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晓锋(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智俊山,吴献群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00元(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帐号:018*****870*****,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第五医院

地 址:金华市五一路2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坚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5*****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诸葛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郑晓春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附件信息:

标签: 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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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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