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集体婚礼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某单位集体婚礼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某单位集体婚礼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一、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集体婚礼服务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2024-JHDFSW-W4011

四、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宁德市网聚新媒体有限公司,报价******

第二成交候选人:江苏飞红万点商贸有限公司,报价******

第三成交候选人:张家口云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价******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公示期内如无有效质疑,本次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三)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四)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593-2-******

,江苏,福建,宁德市,张家口,宁德,0593-

标签: 集体婚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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