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高峰镇大井村奈儿河沿岸荒地及水淹地整治提升项目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高峰镇大井村奈儿河沿岸荒地及水淹地整治提升项目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高峰镇大井村奈儿河沿岸荒地及水淹地整治提升项目)(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

项目标段名称

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高峰镇大井村奈儿河沿岸荒地及水淹地整治提升项目)(第二次)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79 

项目编码

500*****241017*****0101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3-********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三正弘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51*****404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交货期)

质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重庆洋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3元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石德寿

二级建造师

 渝250*****009*****

第二名

重庆市北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9元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黄美琳

二级注册证

 渝250*****022*****

第三名

四川省旻瑞建设有限公司

 *******.72元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邓建勋

二级注册证

 川251*****01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资格评审重庆地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合格,未提供项目经理谭小军的社保证明材料。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评标时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均合格。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





2024年 11月15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 11月15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申请履约保函/低价风险担保保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功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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