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大气、水、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标段9个水质标准站12个水质微站中标公告采购包1
泗阳县大气、水、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标段9个水质标准站12个水质微站中标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913*****573******* |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2幢3单元19层 | 92.9(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泗阳县大气、水、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标段)(9个水质标准站12个水质微站) 服务范围:对已安装各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进行运行管理。共计2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其中9个水质标准站和12个水质微站,站点监测项目有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流量等参数 服务要求:在运营维护及管理期间,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监测监控系统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使监测系统运行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生效后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下浮30%收取招标代理费,金额:*****.6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宣伟
电话:139*****56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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