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街道档案整理服务-结果公告
光明街道档案整理服务-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档案整理服务
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街道档案整理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3家供应商:深圳市志诚档案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实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宇档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深圳市志诚档案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为******元;深圳市实立科技有限公司报价为******元;深圳市鸿宇档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为******元。 按照《光明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深圳市鸿宇档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项目要求并承接本次搬运装卸服务项目。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鸿宇档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服务内容
注:数量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二、硬件设备要求:服务单位需自行配置办公所需设备。 三、服务期限: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四、服务地点:光明街道办事处。 五、人员要求 (一)服务单位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档案管理服务相关经验,大专或以上学历,且具有档案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书或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 (二)服务单位根据项目配备本单位人员为项目实施基础队伍,本项目需派驻至少2名人员,具有档案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书或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人员数量可根据项目进度加配,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六、其它要求 服务单位需根据采购单位的项目进度要求进行人员安排调整,采购单位定期会对服务单位的项目进度进行检查,当发现人员不足时,服务单位需根据要求及时补充工作人员。 七、如有其它未尽事宜,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光翠路北6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 11 月 15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档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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