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鼎峰磋商[2024]155号-2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常年法律顾问报价 元/年:*****(元),诉讼、复议法律服务报价 元/件:*****(元)浙江泽大(丽水)律师事务所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302座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建彬,陶李键,郭琳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泽大(丽水)律师事务所78.083.075.078.6710.088.67
1北京盈科(丽水)律师事务所75.582.573.077.07.6784.67
1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73.078.570.574.08.5382.5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按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的80%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春街979号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润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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