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文旅宣传片拍摄制作合同公告

池州文旅宣传片拍摄制作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202*****175458

二、合同名称:池州文旅宣传片拍摄制作

三、项目编号:CZB********

四、项目名称:池州文旅宣传片拍摄制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88号

联系方式:138*****630

供应商(乙方):安徽池州市徽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建设中路127号

联系方式:159*****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文旅宣传片拍摄制作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供应商需拍摄制作8分钟左右的宣传片母片(不含字幕、配音和配乐),分别制作6分钟和3分钟各两个带有中英韩文配音和字幕及配乐的三个版本字片,同时套剪60秒、30秒、15秒、5秒的广告视频,配中英韩文配音、字幕和配乐。

(2)供应商需拍摄关于池州“山水”“田园”“人文”“美食”“美宿”等五个方面照片各20张,共计100张。

(3)形象宣传片拍摄设备不低于4K摄影机、4K航拍器、轨道、灯光等标准,图像分辨率不低于4096*2160。

(4)声音取样频率应为48KHZ。宣传片配乐必须为后期原创音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音乐的后期制作合成,一旦采纳该音乐版权归采购人所有并使用。

(5)宣传片配音需确保语音标准、声画对位,聘请具有国家一级播音员职称以上的播音员进行配音,片中语言与字幕同步播出,对位准确。

(6)摄制本项目所需的演员、化妆、剧务、劳务等其他人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遴选,选用确定演员须与采购人协商并征得同意。

(7)供应商提供创意、脚本文案,经采购单位审定后开始制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详细的影片创意、分镜头文字脚本及进度安排。

(8)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团队成员8人,包括导演、摄影师、摄像师、剪辑师、策划人员、灯光师、化妆道具师、录音师等,相关团队成员具有丰富文旅影视项目经验。

(9)成片最终效果要求无错误、无色差、无肉眼可见噪波,达到国家广播电视播出或国家音像制品出版标准,无版权上的争议。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00元

合同金额:******.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宣传片样片,一年内经验收合格完成制作并提供所有成品。地点:池州市辖区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合同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片拍摄 制作 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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