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忻城县范团、石头村廉租房小区配套设施零星扫尾项目工程(XCZC2016776-2J)成交公告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忻城县范团、石头村廉租房小区配套设施零星扫尾项目工程(XCZC2016776-2J)成交公告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忻城县范团、石头村廉租房小区配套设施零星扫尾项目工程(XCZC*******-2J)成交公告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于2016年11月4日对忻城县范团、石头村廉租房小区配套设施零星扫尾项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忻城县范团、石头村廉租房小区配套设施零星扫尾项目工程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发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3日止
四、竞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4日北京时11时00分
五、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6年11月7日
六、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广西湖宏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钦州市人民路17-19号
成交金额:伍拾叁万柒仟伍佰贰拾元捌角柒分(¥537520.87元)
成交工期:60个日历天。
七、谈判小组成员:覃贵全、游胜之、李壮
八、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采购单位联系人:蓝工联系电话:0772-5512353
采购单位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114号
3、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韦 工
联系电话:****-*******
FAX:****-*******
4、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




标签: 小区配套 廉租房 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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