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结果公告江财发〔2024〕417号
行政处理结果公告江财发〔2024〕417号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派出所运转所需设施设备(空气调节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四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嘉誉峰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龙泉驿区陵川社区6栋5单元6-11
法定代表人:黄鹏霏;联系电话:181*****577
被投诉人:江安县公安局
地址:江安县竹都大道西段
联系人:胡德贤;联系电话:189*****111
相关供应商:四川汇耀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宾市龙头山路199号临港新天地2幢5层513-1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9月29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江安县分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江安县公安局派出所运转所需设施设备(空气调节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年10月10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江安县分中心组织项目谈判、评审。2024年10月10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江安县分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布四川汇耀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所投产品:“警务指挥显示屏”的型号为“85J5600UH”的技术参数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属于为谋取中标提供虚假材料。
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所投产品:“1.5P空调”的型号“KFR-35GW/G3-1”的技术参数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属于为谋取中标提供虚假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江安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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