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部分养老服务机构2023年运营补助审核结果公示

亭湖区部分养老服务机构2023年运营补助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盐城市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补助实施细则》(盐民养老〔2021〕12号)文件要求,区民政局组织对申报2023年运营补助的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

补助类型

人次

标准

补贴金额(万元)

备注

阜民养老院

中度

0

150元/月·人

0


重度

204

300元/月·人

6.12

爱心托老康复中心

中度

24

150元/月·人

0.36


重度

300

300元/月·人

9

华生康复医院

中度

12

150元/月·人

0.18


重度

448

300元/月·人

13.44

慈悦托福中心

中度

12

150元/月·人

0.18


重度

1279

300元/月·人

38.37

盐海医院

中度

115

150元/月·人

1.725


重度

302

300元/月·人

9.06

县前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标准型

/

4万元/年

4


洋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示范型

/

8万元/年

8


雅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示范型

/

8万元/年

8


民权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普通型

/

2万元/年

2


城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标准型

/

4万元/年

4


健康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示范型

/

8万元/年

8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发邮件到thmzyl@163.com,或致电0515-********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联系反馈。

盐城市亭湖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15日


标签: 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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