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江区公安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关于吴江区公安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苏州江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1******553******P | 吴江区松陵镇友谊村4、5组(长安路23号) | 96.15(均分制) | 15% |
服务类 |
名称:吴江区公安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家禽类;蛋类;调味品类;豆制品类;水果类;奶制品;主食:米、面或其他粮食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干、杂货;冰冻品等。定点供应商供应食品不影响采购方根据需要另行采购的自主权。 服务要求:配送的原材料均须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安全可靠。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结算金额满1000万(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 |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1000~5000万元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0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亚丽、顾成飞、沈宇、陈高鼎
电话:051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食堂物资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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