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岭拆迁安置B地块、张村三产等点位充电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富岭拆迁安置B地块、张村三产等点位充电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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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岭拆迁安置 B 地块、张村三产等点位充电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浙建航招 2024099 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富岭拆迁安置 B 地块、张村三产等点位充电桩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9.5664 万元,质
量: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
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
过电力部门验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慧丽
浙 2332015202314990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
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
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
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
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供电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 238 号
联 系 人:周文杰
电 话:0578-26559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水市万丰北路 72 号金贸大厦 12 楼 1210 室
联 系 人: 潘丽芳、蔡勇
电 话: 0578-266857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三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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