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洛宁县长虹初级中学餐厅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LZX-2024-052)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洛宁县长虹初级中学餐厅服务项目:
中标人:洛宁县双丰餐旅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小学男女生 16 元,
中学男生 16 元、女生 15 元。
二、其他:
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长虹初级中学的委托,就洛宁县长虹初级中
学餐厅服务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
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长虹初级中学餐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ZX-2024-052
3、预算金额(最高控制限价):
小学部:男生、女生餐费 19 元/人/天;
中学部:男生餐费 19 元/人/天、女生餐费 18 元/人/天;
4、项目概况:洛宁县长虹初级中学位于洛宁县长虹北路,餐厅一、二楼总使用面积约为 3600
平方米左右,现有就餐人数 2200 人左右,餐厅操作间、就餐区各种设施齐全,要求投标人
每日合理提供早、中、晚三餐,管吃饱,不限次数。中标人须严格遵从国家食品安全等相关
制度及学校餐厅管理制度。供餐标准: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向学生提供安全、放心、实
惠的营养餐。
5、招标范围:洛宁县长虹初级中学餐厅服务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服务地点:洛宁县长虹初级中学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办法》要求。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0、合同履约期限:同服务期限
二、招标公告媒介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 10 月 25 日
2、发布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4 年 11 月 15 日
2、评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名门世家 16 号楼 16 楼
3、评标委员会名单:郭清、白鹏程、王迎迎、陆玲娣、范文超
四、定标情况
中标单位:洛宁县双丰餐旅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
小学部:男生、女生餐费 16 元/人/天;
中学部:男生餐费 16 元/人/天、女生餐费 15 元/人/天。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起 1 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
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
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本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
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
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
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
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
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名称:洛宁县长虹初级中学
地址:洛宁县长虹北路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670379305
代理机构: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名门世家 16 号楼 16 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592087213
2024 年 11 月 15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长虹初级中学
地 址:洛宁县长虹北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6703793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名门世家 16 号楼 16 楼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359208721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