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半山亭派出所和半山亭交警中队功能区改造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半山亭派出所和半山亭交警中队功能区改造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半山亭派出所和半山亭交警中队功能区改造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采购合同编号:NY[2024]-A008-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百悦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半山亭派出所和半山亭交警中队功能区改造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NY[2024]-A008
3、项目内容:半山亭派出所和半山亭交警中队功能区改造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宋先生
6、联系电话:0734-*******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4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1月30日,完成日期:2024年12月20日。总日历天数:20天。
2、地点:南岳区半山亭派出所和半山亭交警中队原址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详见合同
验收方式:详见合同
验收标准:详见合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1-1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10日
合同订立地点:南岳区半山亭派出所和半山亭交警中队原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细柳 法定代表人:胡献忠
委托代理人:刘志翔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50*****390 电 话:073*****169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先导区支行
帐 号:800*****9705013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功能区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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