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子送达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省电子送达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22号邮政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620,000(元)
评审总得分:88.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C********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地点范围: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内容范围:电子送达项目送达服务
服务要求:电子送达服务1.要求专员和当事人确认是否进行电子送达,和当事人核对文书内容,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电话和住址等工作,实现文书检查、电子文书签收跟踪全过程。2.要求实现做到电子送达电话催收,最少一个电子送达实现一次电话催收的要求;3.要求负责发送的文书进行跟踪催收,并检查签收情况等,对短信没有签收成功的情况下,进行电话催签跟踪;4.要求专员的上下班时间、午休时间、节假日等依据法院规定执行,服从所在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办法;5.要求实现通过对送达业务的了解和送达外包服务的实践,整理出符合所在法院工作流程、工作实际的送达专员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6.要求送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送达成功与否须经审判团队确认;7.要求专员电话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通知当事人开庭/谈话时间、地点及告知相关事项;(2)根据需要制作电话通知情况的工作记录(3)定期上报工作量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拨打电话次数、电子送达数量等人员组织要求(1)服务人员必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服务态度端正、作风优良,熟悉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服从人民法院的规章制度;(2)保密要求;提供现场服务人员真实的个人资料,提交院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服务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并遵守法院的保密规定;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带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入法院信息系统查看、复制、增加、删改信息和数据。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服务需求中相应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瑜、靳锐、项立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铁岭凡河新区鸭绿江路7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钟山路6号1-27
联系方式: 152*****4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常女士
电 话:152*****4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G2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doc标签: 电子送达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