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新村安置点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预中标结果
农民新村安置点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预中标结果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城关镇农民新村安置点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城关镇农民新村安置点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招标于2016年11月01日11时30分开标,由于抽取专家时间延误,延迟到11时37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腾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李海卫;工期:365天;报价:*******.6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铨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吴泽波;工期:365天;报价:*******.1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韩文汉;工期:365天;报价:*******.52元。
注: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其中贵州颢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完全响应质量承诺,作废标处理。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6年11月10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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