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子送达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辽宁省电子送达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1-18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22号邮政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620,000(元)

评审总得分:88.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C********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地点范围: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服务内容范围:电子送达项目送达服务

服务要求:电子送达服务 1.要求专员和当事人确认是否进行电子送达,和当事人核对文书内容,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电话和住址等工作,实现文书检查、电子文书签收跟踪全过程。 2.要求实现做到电子送达电话催收,最少一个电子送达实现一次电话催收的要求; 3.要求负责发送的文书进行跟踪催收,并检查签收情况等,对短信没有签收成功的情况下,进行电话催签跟踪; 4.要求专员的上下班时间、午休时间、节假日等依据法院规定执行,服从所在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5.要求实现通过对送达业务的了解和送达外包服务的实践,整理出符合所在法院工作流程、工作实际的送达专员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 6.要求送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送达成功与否须经审判团队确认; 7.要求专员电话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知当事人开庭/谈话时间、地点及告知相关事项; (2)根据需要制作电话通知情况的工作记录 (3)定期上报工作量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拨打电话次数、电子送达数量等 人员组织要求 (1)服务人员必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服务态度端正、作风优良,熟悉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服从人民法院的规章制度; (2)保密要求;提供现场服务人员真实的个人资料,提交院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服务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并遵守法院的保密规定;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带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入法院信息系统查看、复制、增加、删改信息和数据。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服务需求中相应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瑜、靳锐、项立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铁岭凡河新区鸭绿江路7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钟山路6号1-27           

联系方式: 152*****4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           

电 话:152*****408

标签: 电子送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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