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慈铭奥亚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评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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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合同

重庆璧山慈铭奥亚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1000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浏览次数: 6

公告中

2024-11-18 14: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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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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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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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需求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 2024-11-18 14:35

采购编号: ********

其他要求:

1.承检医院应成立重庆市璧山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体检场所设立体检联络办公室。
2.承检医院按重庆市璧山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提供的花名册、体检编号,认真填写体检表及各种检验检查单,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有关体检情况。
3.承检医院为体检人员提供专用休息室(配备茶水)、导医护士,为体检者提供营养早餐(必须含有蛋类、水果、牛奶制品等项目)。
4.体检工作应与其他病员诊疗工作分离。参检医师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改。
5.涉及体检项目的仪器设备应保证质量。
6.在体检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常规,避免或减少差错,杜绝医疗事故,全面保证体检质量。在体检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医疗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7.对单项检测(彩超、骨密度、CT)花费时间较长的体检项目,应增加相应的设备或合理分流,保证体检人员当日完成全套体检项目。
8.体检中如果发现重大疾病隐患,48小时之内应告知重庆市璧山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体检领导小组及当事人,以便做出及时、恰当处理。
9.各种检查单,检验单应规范整齐贴在体检表中相应的位置,不得随意放置。体检中若出现体检表,检验单,报告单丢失,应由承检医院免费再检。
10.承检医院认真履行职责和承诺,如因在体检中有不负责任(如混淆男女性别等错误;多数职工反应态度不好、排队太久、拥挤等),产生不良影响,导致严重后果,立即取消体检医院的体检资格,并在已体检总经费中扣除3%。
11体检结论一律电脑打印,以总检医生签字,体检单位盖章为准。
12.体检表每人一份,应用大信封分装密封,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或医院公章,防止个人资料泄密。
13.每月10号之前,承检医院将上月完成的体检报告分送至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展开

采购需求方信息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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