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救援无人机项目合同公告
灭火救援无人机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24-70-A | ||||||||||||
二、合同名称:安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灭火救援无人机项目 | ||||||||||||
三、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24-70 | ||||||||||||
四、项目名称:安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灭火救援无人机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安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 ||||||||||||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黄河大道103号安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 ||||||||||||
联系人:李小帅 | ||||||||||||
联系方式:0372-******* | ||||||||||||
2.供应商(乙方):安阳猎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小型 | ||||||||||||
地址:安阳县瓦店乡省道219大朝村段西侧通航制造中心2号厂房 | ||||||||||||
联系人:张力元 | ||||||||||||
联系方式:156*****399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 元 | ||||||||||||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交货地点:安阳市。2、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质量信誉卡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验货物。3、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货物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到货后,甲方提供设备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设备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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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08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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