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51所公办幼儿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六安市裕安区51所公办幼儿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六安市裕安区51所公办幼儿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信息时间:2024-11-18 00: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六安市裕安区51所公办幼儿园消防设施 维护保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L-2024-075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51所公办幼儿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军科维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解放南路天盈大厦A座14楼1423-1426室

成交金额:壹拾伍万贰仟叁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51所公办幼儿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服务范围:六安市裕安区 51 所公办幼儿园,涵盖裕安区辖区内乡镇和市区内公办幼儿园内所有现有的消防设施等根据要求进行定期维保,维护、保养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水喷雾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对讲通讯系统、防火分割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具体依据相关规范实施,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期限:1年。

服务标准: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荣先丙、向楠、费丽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幼儿教育中心(城区中心幼儿园)或安徽建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509室,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幼儿教育中心(城区中心幼儿园)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与嵩寮沿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建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509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0564-*******

本版块所发布信息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目录外非进场交易项目,项目单位是本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设施维护 幼儿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安徽建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