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关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2F095*****41801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长宁区文物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长宁路599
联系方式:021-********
供应商(乙方):上海锦江通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谊晔(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徐汇区宋园路166号
联系方式:139*****01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上海锦江通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特约类-上汽通用别克、雪佛兰
数量: 1.00
单价(元): 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维修工时单价
数量: 30.00
单价(元): 4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材料进销差率
数量: 229.00
单价(元): 3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82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标签: 车辆维修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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