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叙财采〔2024〕162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叙财采〔2024〕162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叙永职高护眼灯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昕盛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区西南商贸城二区2层3街。
被投诉人1:四川省叙永县职业高级中学校。
地址:叙永县叙永镇丹山路501号。
被投诉人2:四川汇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8号1号楼1203号。
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四川快小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9栋1层9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9月6日被投诉人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9月18日被投诉人2组织对被投诉项目的开启、评审。2024年9月19日被投诉人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4年9月23日被投诉项目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
投诉事项:第五章磋商办法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2.评审细则及标准《技术指标》评分项未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叙永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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