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以及南珠中城际工程消防设施检测及安全评估测技术服务项目-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以及南珠中城际工程消防设施检测及安全评估测技术服务项目-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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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广东政安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缺《投标人声明》 |
4 | 广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重庆市恒丰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江苏平安消防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7 | 广东华标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
8 | 广州市盛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9 | 辽宁民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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