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星级养老机构评审结果的公告

关于三星级养老机构评审结果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细化评价指标》(浙民养〔2024〕6号)要求,经湖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审并公示,确定7养老机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现予以公告如下:

1.湖州市社会福利院

2.南浔区练市社会福利中心

3.南浔区康锦养老院

4.德清县康富颐养中心

5.熙鸿寓健(长兴)健康养老有限公司

6.长兴明德养老服务中心

7.环湖亦家杨家埠医养中心

湖州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9日


*******-8928-17-公告公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老机构 评审 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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