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工程(幼儿园、管理用房、公厕)项目工程预中标结果

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工程(幼儿园、管理用房、公厕)项目工程预中标结果

筑公资示(2016)建字第2518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的 金阳小康新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配套工程(幼儿园、管理用房、公厕)项目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G****************) 已于2016年 11月8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阳第一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152.193899
中标工期:120(天)
项目负责人:孙理平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黔********0379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省临川安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145.594513
中标工期:120(天)
项目负责人:颜顺波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赣136*****4621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大茂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155.293158
中标工期:120(天)
项目负责人:王世亮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1911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6年 11月11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地址:贵阳市中天会展城SOHO G座 6楼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16年11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厕 用房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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