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饶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饶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广饶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项目(GRZCDY 2016-338#)
二、拟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建广饶县兴安学校和大王镇实验小学两所学校。广饶县兴安学校总占地面积13393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1所小学和1所初中,设计规模小学50个教学班、初中48个教学班。大王镇实验小学总占地面积5658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849.38平方米,设置50个教学班。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广饶县齐安投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787号。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鲁财棚改【2015】15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该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广饶县齐安投资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融资和技术管理能力,能够较快的对该项目实施并确保工程进度,能与县财政进行有效的沟通,资金使用利于政府监管,且该单位资金利率合理、成本低。该项目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广饶县齐安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本采购项目予以公示。
五、论证小组成员: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宋新农 | 广饶县英才学校 | 高级 |
闫联合 | 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 | 高级 |
吴立军 | 广饶县建筑规划设计院 | 高级 |
刘 斌 | 广饶县职业中专 | 高级 |
张保民 | 广饶县实验中学 | 高级 |
六、公示的期限:2016年11月09日至2016年11月15日
潜在政府采购服务方对此项目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于 2016年11月15日下午17 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服务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包括服务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说明)派专人交至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四楼401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采购人名称:广饶县教育局
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
联系人:牟主任
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四楼4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监管单位: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财政局、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管电话:****-*******、*******、 ******* 、*******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08日
标签: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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