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成交公告-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4栋1单元6楼610号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成交公告-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4栋1单元6楼610号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4-A-0141)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


一、项目编号:YFGP-2024-A-0141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四川励创纵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4栋1单元6楼610号 ********MA63HQBP9R 139*****335 167.9595 93.68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四川励创纵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7.9595 93.68
2 中海金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8.5838 75.64
3 四川德茂荣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8.2061 74.33
4 天津众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6.9791 63.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工程类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建设项目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建设 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廖磊川 251*****019*****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刘昕,魏巍
采购人代表:闵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在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参照以下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费率1.0%;100-500万元,费率0.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816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彩虹/董凤荣/杨帆
电 话:131*****466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2).pdf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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