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标准规范编制服务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标准规范编制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MGZC-G-F-******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标准规范编制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标准规范编制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号 综合评分法 1,920,000.00元 94.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标准规范编制服务):

服务类(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标准规范编制服务 为保证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密码服务平台、容灾备份中心按照统一的要求和规范开展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提供标准化服务,保障电子政务外网接入部门业务和云上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我公司提供标准规范编制服务,主要包括总体规范、技术规范、管理规范三大类,业务类型上包括云资源体系、网络资源体系、安全服务体系、密码服务体系四大体系的相关标准规范。 满足招标文件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标准规范编制服务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政务云资源体系规范编制要求;2、政务网络资源体系规范编制要求;3、政务云网安全服务体系规范编制要求;4、政务云密码应用体系规范编制要求;5、技术要求;6、服务要求;7、交付物要求;8、人员要求;9、评审论证要求;10、其他要求; 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交付初稿,合同签订后180个自然日内交付终稿。 采购方组织专家对中标方交付的编制成果终稿进行评审验收。 1,92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华宁(采购人代表)、孙志成、张荣庭、宝勇、张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标准规范编制服务):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185*****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0471-*******;质疑联系人:阮佳、质疑受理电话: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超南

电话:0471-*******;质疑联系人:阮佳、质疑受理电话:0471-*******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数据中心 电子政务 政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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