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水源山抽水蓄能电站10kV蓄能甲、乙线电气设备设施代维服务项目
云浮水源山抽水蓄能电站10kV蓄能甲、乙线电气设备设施代维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云浮水源山抽水蓄能电站10kV蓄能甲、乙线电气设备设施代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24-2420N*******]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23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骏德工程有限公司 | 武汉南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价 (人民币元) | 1,580,609.00 | 1,587,367.00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10kV蓄能乙线从2024年12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10kV蓄能甲线从2025年6月25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以合同约定为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10kV蓄能乙线从2024年12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10kV蓄能甲线从2025年6月25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以合同约定为准。) |
资质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东能源集团(云浮)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6-*******
广东能源集团(云浮)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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