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三、 | 磋商小组名单: | 王福祥 | (组长)、 | | 张世翔 | | 、 | 王云清 | ( | 采购人代表 | )。 |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 | | |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 |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 |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 | | |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 | | |
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 | | |
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 | | |
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 | | |
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 | | |
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 | | |
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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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 , | 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 |
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 | | |
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 | | |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
南阳市光武西路(312国道-麒麟路)苗木供应商入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CHZB2024-FW-016)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南阳市光武西路(312国道-麒麟路)苗木供应商入围项目:
中标人:南阳高新区森地苗圃
其他类型中标价:不含增值税的89.74%结算
中标人:河南绿意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不含增值税的89.94%结算
中标人:宛城区红泥湾镇强盛苗圃园
其他类型中标价:不含增值税的89.78%结算
中标人:南阳市卧龙区太和苗圃
其他类型中标价:不含增值税的89.7%结算
二、其他:
详见附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82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156701797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高新区张衡路路与仲景路交叉口西北角16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7-6162058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南阳市光武西路(312国道-
麒麟路)苗木供应商入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CHZB2024-FW-016
2、项目名称:南阳市光武西路(312国道-麒麟路)苗木供应商入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1、入围供应商名称:南阳高新区森地苗圃、河南绿意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宛城区红泥
湾镇强盛苗圃园、南阳市卧龙区太和苗圃;
2、工期: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
3、质量:合格;
4、成交金额:
南阳高新区森地苗圃:不高于经财政评审中心或审计部门最终结算价不含增值税的
89.74%结算;
河南绿意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不高于经财政评审中心或审计部门最终结算价不含
增值税的89.94%结算;
宛城区红泥湾镇强盛苗圃园:不高于经财政评审中心或审计部门最终结算价不含增
值税的89.78%结算;
南阳市卧龙区太和苗圃:不高于经财政评审中心或审计部门最终结算价不含增值税
的89.7%结算。
三、磋商小组名单:王福祥(组长)、 张世翔 、 王云清(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由最终入围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2000元/家,在领取成
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同时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
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
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
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
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82号
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15670179727
采购代理机构: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7-61620588
地址:南阳市张衡街道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东北角张仲商务楼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