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李村法庭文化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ZD-2024-088)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李村法庭文化建设采购项日:
中标人:河南报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中标价格:25.374464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李村法庭文化建设采购项日
2、项日编号:2Z2024-088
3、采购方式:竟争性碳商
4、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河南报融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路交叉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19层1915号
中标金额:253744.64元
工期:10日历天
达建
三、评审专家名单:吴冬梅、刘笑迎、耶炯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的80%向代理机构支付2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煤介及成交公告期阳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
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
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投标单位对成交结
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
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均予受理)。逾期
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环湖路与新源路交叉口隆安明珠广场B座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567662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文达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东字大厦103室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3937987615
电子邮件:wendage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
发
招标人或其招
(盖章)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李村法庭文化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ZD-2024-088)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李村法庭文化建设采购项日:
中标人:河南报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中标价格:25.374464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李村法庭文化建设采购项日
2、项日编号:2Z2024-088
3、采购方式:竟争性碳商
4、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河南报融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路交叉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19层1915号
中标金额:253744.64元
工期:10日历天
达建
三、评审专家名单:吴冬梅、刘笑迎、耶炯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的80%向代理机构支付2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煤介及成交公告期阳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
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
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投标单位对成交结
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
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均予受理)。逾期
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环湖路与新源路交叉口隆安明珠广场B座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567662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文达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东字大厦103室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3937987615
电子邮件:wendage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
发
招标人或其招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