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站后工程甲供物资设备(内燃叉车)三次预中标结果
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站后工程甲供物资设备(内燃叉车)三次预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信息(设备采购)
工程名称: | 新建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站后工程甲供物资设备(内燃叉车)三次 | |
工程地址: | ||
招标人名称: | ||
结构类型: | ||
建筑面积(㎡): | 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中标工程范围: | ||
第一名 | 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万元): | ||
投标工期: | 质量标准:合格 | |
设备采购工程师: | 注册证号: | |
第二名 | 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万元): | ||
投标工期: | 质量标准:合格 | |
设备采购工程师: | 注册证号: |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万元): | ||
投标工期: | 质量标准:合格 | |
设备采购工程师: | 注册证号: | |
公示开标时间: | 2016-11-08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16-11-10 | |
备注: | 各投标人: 乌鲁木齐集装箱中心站建设指挥部发布“新建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站后工程甲供物资设备(内燃叉车)三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的通知,内容如下:新建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站后工程甲供物资设备(内燃叉车)三次招标已经评审结束,现将招标人确定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新建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站后工程甲供物资设备(内燃叉车)三次招标(招标编号:WTW2016-010)包件1(内燃叉车)本次招标投标人报价超过了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招标人不予接受。公示时间:自2016年11月 8日至2016年11月10日止。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拆处理办法》(第11号令)规定,向乌鲁木齐铁路局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察处投拆。乌鲁木齐铁路局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察处负责受理投诉:机构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局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处电话及传真号码:****-*******; ****-*******招标人:乌鲁木齐集装箱中心站建设指挥部地 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西路1689号联 系 人:齐保章 王守信 电 话:0991-******* ****-*******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李景珊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电 话:****-*******传 真:****-*******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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